大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暑假工作的通知

大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暑假工作的通知

2021/7/2 11:02:43

各区市县教育局、各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各中等职业学校:

2021年暑假将至,为了使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现就做好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暑假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职学生假期自7月20日起至8月31日止,学生开学时间为9月1日;教师假期自7月25日至8月26日止,8月27日上班。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校历计划安排,不得随意更改放假和开学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须经市教育局批准。

二、切实加强暑假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学校要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变化,继续做好师生员工每日健康监测和风险排查工作,严格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要持续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尽量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场所,避免前往风险较高地区,外出时按要求佩戴口罩,勤洗手,不串门、不聚会、不聚餐。去公共场所要加强自我防护,减少逗留时间,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后,要及时做好手卫生,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各学校要结合防疫实际情况,适当安排线上教育活动,整合教育内容,科学设计活动载体,增强活动实效性。各学校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不断增强主动性、自觉性、紧迫性。深入开展“四史”教育,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与各项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活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践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三爱”(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活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读书活动、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三节”(节粮、节水、节电)教育活动、宣传践行垃圾分类活动等。利用假期时间重点加强学生法治教育、诚信教育、行为习惯教育,开展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推动我市中等职业教育“1+3+1”德育体系有效落实。要组织教师积极参加培训和研训活动,提高教师专业教学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四、各学校要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通过多种形式指导家长科学安排学生的假期生活。指导家长学习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对孩子切实履行好教育和管理责任,引导学生科学利用网络资源,防止学生沉溺于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指导家长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引导学生做好情绪管理,加强身体锻炼。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家校联系制度,完善学校、班级及学生和家长沟通联系机制。学校要对教职员工和学生及家长的联系方式进行备案,学校及班主任要随时掌握学生的有关情况,确保突发情况下沟通联系畅通,要按照防疫工作要求做好相关信息上报工作。

五、强化安全教育。各学校在学生集中离校前和返校后,通过安全教育课、发放安全知识手册、安全演练、家长会、致学生家长信等途径,加强用火用电用气、消防、交通、溺水、煤气中毒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等常识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师生逃生避险、自救技能。各学校要对宿舍、食堂、水房、图书室、财务室、配电室等重点部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抓好隐患整改,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要加强实验室、楼道等集中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区域的消防管理工作;要注意加强对校舍及围墙等附属建筑物的巡防检查,确保校舍及其附属建筑安全可靠。有施工现场的学校还要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安全管理。

六、严格校园封闭管理。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校园值班、巡逻、出入登记和信息报告等制度,保证通讯畅通。因疫情防控需要,学校在假期中不得擅自组织师生外出集体活动,如确需组织必须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同时要制定周密的安全预案。对未经批准擅自安排集体活动并出现校方责任事故的,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大连市中等职业学校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校历

 

 大连市教育局

2021年7月2日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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