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教育局秋冬季校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大连市教育局秋冬季校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关于加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电〔202013号)、《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0668号)、大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告》(大疫指发〔202017号)和省、市有关加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湖北省、武汉市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我市教育实际,就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责任,将疫情防控纳入到教育治理体系和学校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当中,将防控工作职责固化到现有的行政组织构架之中,将疫情防控与日常工作相融合,将在疫情期间形成的好做法固化为教育精细化管理长效举措。围绕疫情防控暴露出的问题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确保人员到位、设备到位、设施到位、物资到位、能力到位、制度落实到位,有力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全面恢复。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结合疫情防控初期大连市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和秋冬季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市教育局成立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常态化下的疫情防控工作,主要负责人对防控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分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原则,其他领导对分管工作领域的疫情防控工作负直接监管责任,相关责任部门对业务工作范畴内的疫情防控工作负责。市教育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全体育卫生处,办公室主任由安全体育卫生处处长兼任。各相关处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分别负责业务工作范畴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具体工作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各地区、各学校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运用网格化管理方法手段,全面压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制定秋冬季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和常态化的疫情防控措施和监督管理制度,将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到学校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进行部署、考核、指导和监控。各学校要进一步明确学校校长、书记、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班主任、教师的责任和要求,努力构建“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盲区”的校园疫情防控机制。

三、着力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

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爆发、流行的风险较高,同时其他呼吸道传染病进入高发期,各地区、各学校要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做好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准备。

1.不断健全制度体系。各学校要按照“一校一案”原则,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和学生来源特点,进一步细化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完善新冠肺炎、流感等传染病和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机制,扎实开展应急预演。不断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晨午检、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复课证明查验、健康管理、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免疫预防接种查验和通风消毒等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增强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

2.巩固联防联控机制。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着力加强与医院、疾控、就近发热门诊等医疗卫生机构的沟通和联系,充分发挥点对点“绿色通道”的积极作用,具体责任到人,确保措施有力、工作到位、防控有效,坚决防止疫情在校园扩散蔓延。要主动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对传染病预防的监督与管理,强化学校卫生防疫监管。切实加强与属地市场监管、公安、应急、城管、交通、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发现问题,妥善处置,着力防范化解校园安全风险。要主动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服从属地防控工作安排。

3.严格把好校门关口。实施校园封闭管理,全面梳理所有进校通道,师生员工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检测体温。校外无关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门,确需进入学校的车辆和人员要认真核查身份,确认“国务院行程卡”和“健康码”,并进行必要的健康询问、检查和登记。检查时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4.切实加强人员管理。提前掌握师生员工开学前14天健康状况、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建立健康状况台账。实施全员健康管理,师生员工每日到校前实施身体健康状况和体温报告制度。认真落实“日报告”“零报告”,严格落实晨午检(住宿学生增加晚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和登记等防控措施,对有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当督促其及时就医,患传染性疾病未治愈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暂缓返校,严禁带病上课、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及时对中高风险地区返连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进行排查统计,按要求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5.加强重点场所管理。坚持按规定对教室、图书馆、阅览室、食堂、宿舍、浴室等重点场所进行通风、保洁及消毒,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垃圾装运设备每日必须消杀。加强就餐管理,坚持实行分餐分座,保持就餐距离。浴室要延时长、分时段、限人数使用并减少学生淋浴时间,加强工作人员个人防护。中高风险地区学校要在属地疾控部门指导下进行清洁和消毒。寄宿制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宿舍出入管理,合理安排学生出入校,如必须出校,须严格履行请销假程序,并告知家长。

6.不断规范应急处置。各地区、各学校要不断完善本地区、本学校应急预案,严防校园发生聚集性疫情。学校所在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发生变化时,应当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执行相关防控措施。学校要按要求设置学校卫生室(保健室)、隔离观察区域和隔离室,师生员工出现可疑症状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体温复测、旅居史和接触史问询排查和暂时隔离,按照相关要求联系家长或安排员工就近就医,并根据医院排查诊断情况进一步做好活动场所及使用物品消毒,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密切接触者防控。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要做到排查、管控、督导、宣教、关爱“五个到位”。要建立畅通的信息报送渠道,如有特殊情况应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报告。

7.着力加强队伍建设。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配备学校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疫情防控和日常卫生工作 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对学校管理人员、校医和教职工等进行防疫知识和技能培训,切实提高防控意识和能力。通过聘任“卫生副校长”“健康副校长”等形式,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专业队伍建设。要组织全校教职员工对各项方案和预案进行培训,并开展防控应急演练。

8.加大健康宣传力度。运用多种载体,普及防控知识,强化“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教育和引导师生员工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式场所,引导学生不串座、不串班、不打闹,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按公众指南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避免参加不必要的聚集活动。养成公筷制,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

9.充分发挥家校合力。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引导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按照辽宁省《春季开学疫情防控措施40条》要求的家长“四做好”以及市教育局先后两次致家长一封信中提出的“十个务必”“五个坚持”要求,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孩子对新冠肺炎的防控教育,家长也要以身作则配合落实防疫措施,全力协助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0.强化学生心理疏导。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指导学校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高度重视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的学生心理疏导。充分发挥心理教师、班主任及心理咨询室的作用,加强对学生心理状况的排查,进一步健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监测报告制度,做好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指导好家庭教育活动,强化亲情教育、感恩教育,融洽亲子关系。

11.切实做好物资储备。各地区、各学校要根据学校规模、学生及教职工数量,会同有关部门保障学校防疫物资储备充足、可持续供应。为防控疫情储备的酒精、84消毒液等消毒物品要妥善存放和使用,要避免高温,严禁接触火源。要准确掌握各种防控物资的使用方法,避免因存放或使用不当发生安全事故。

12.抓紧抓实常规安全。各地区、各学校要强化校园安全网格化管理,压实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和校长(园长)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实现校园安全管理全员、全程、全覆盖。深入推进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聚焦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安全、校车安全、食品安全等学校安全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深入细致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体系,建立风险管控和预警制度、隐患常态化排查治理制度。要强化安全基础支撑保障体系,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加大学校安防投入,改善学校“三防”条件,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13.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认真做好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防护,工作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杜绝带病上岗。持续加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加强对食材采购、存储、加工和销售等环节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格落实“保持清洁、生熟分开、完全煮熟、安全存放、材料安全”的食品安全规范要求。定期清洗消毒重点场所设施,保证清洁卫生,做好餐余垃圾的清理、分类和投放。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和营养知识普及教育,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食品,确保食品加工过程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防范发生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要求配餐企业对从业人员进行全方位身体健康监测,选派符合要求的人员为学校配送餐食,送餐人员的健康码、行程卡须在学校进行备案。积极为配餐企业提供通风良好的分餐场所,监督配餐企业使用餐桶等较大容器分餐,确保在安全温度和时间内送餐到学校,校内各班进一步按人分餐。分餐人员分餐前应洗净双手,佩戴口罩和手套。

14.注重环境卫生整治。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持续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工作,加强校园内教室、宿舍、食堂、食品操作间、会议室、厕所、卫生间等重要公共场所的卫生清洁,彻底清理卫生死角。采取科学消毒措施,确保消毒效果。

15.强化常态自查督查。各地区、各学校要组织力量对校园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开展自查,发现隐患,立查立改。市、区(市、县、先导区)督导组要下沉到基层,对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常态督导检查。

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毫不懈怠地抓好各项工作,持续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调整防控策略和应对举措,不断探索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学校教育教学新模式,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020年9月7日
浏览量:0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