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学校和托幼机构流感大流行防控应急预案
辽宁省学校和托幼机构流感
大流行防控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目的
1.2工作原则
1.3适用范围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指挥机构
2.2教育行政部门职责
2.3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职责
2.4学校职责
2.5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责
3应急与准备
3.1预案准备
3.2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准备
3.3学校准备
4监测与报告
4.1学校
4.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5应急响应
5.1应急启动
5.2应急措施
6响应终止
7善后处理
7.1处置评估
7.2奖励与表彰
提高全省学校流感大流行时预防控制能力,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学校流感防控应急处置工作,控制学校疫情暴发流行,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维护正常教学秩序。
贯彻“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工作方针,做到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依法规范,明确职责;部门合作,携手联动;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本预案适用于辽宁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流行大流行时的防控与应急处置工作。
在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各级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学校流感大流行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3)及时掌握学校流感大流行疫情相关信息,加强与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
(4)加强区域性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发挥其在防控流感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1)负责制定学校流感疫情监测与报告工作的相关要求或规范,与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学校流感防控监测与报告工作相关知识的培训和检查。
(2)组织对学校的隔离、消毒及消毒产品、防护用品、防护处理工作实施卫生监督。
(3)及时向同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本地区学校流感疫情相关信息。
(1)学校要成立流感大流行防控工作组,强化学校和托幼机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见附件1)。
(2)建立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因病缺勤登记、晨检工作等制度,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见附件2)。
(3)落实流感大流行各项防控措施,开展流感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爱国卫生运动,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应急演练。
(4)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本校发生的传染病疫情进行调查和处理。
(1)为学校开展流感疫情防控、疫情监测与报告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协助学校进行流感防控、疫情监测与报告相关知识的宣传与培训,定期到学校进行经常性的技术指导。
(2)对学校发生的流感疫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提出防控措施与建议。
(3)对学校内流感疫情进行监测与预警,对疫情报告进行汇总、分析、评估。
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负责制定《辽宁省学校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
各市、县(市、区)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参照本预案,组织制定本地区的学校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各级各类学校负责制定本学校的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并根据实际,不断加以完善和修订。
(1)组织专业人员对所辖行政区域内学校流感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排查、评估,责令有关单位采取相关防范措施。
(2)教育、卫生健康部门要积极落实预案的要求,做好必要的物资储备工作。卫生健康部门应建立健全重要药品、医疗器械、设备、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卫生防护用品等物资储备工作,保障卫生应急物资的供给。
(3)各级卫生、教育部门要建立健全学校流感信息报告通讯网络体系,保障和维护信息安全通畅。
(4)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统一管理、协调运转”的原则,组织学校流感大流行应急演练。
(2)健全和落实学校晨检、缺课登记及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制度,每个班级指定一名学生,协助班主任老师开展工作,尤其要对学生接触正在实施流感医学观察人员的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和登记。
(4)保证食品和饮用水卫生安全,提供合理的营养膳食,倡导学生保证充足的睡眠,每天应安排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督促学生课间到室外活动,呼吸新鲜空气,增强体质。
(5)做好基本物资储备和临时隔离场所的准备工作(见附件4)。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初级中学,应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配备专、兼职校医或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流感大流行调查、处置工作;针对疫情,做好师生的健康教育工作;做好师生救治与控制的后勤保障、维护稳定工作。
(1)组织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流感的调查、处理与报告工作。
(3)经国家卫生健康委授权后,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时向社会发布流感大流行的信息或公告。
(4)开展流感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消除公众心理障碍,开展心理应激和危机干预工作。
(5)组织专家对流感疫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提出控制措施与办法。
(3)学校应搜集有关病例的基本情况,向疾控机构提供发生或可能发生流感暴发流行的单位名称、地址、时间、人数、主要症状、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等有关内容。
(4)在当地卫生、教育部门的指导下,全面落实疫情信息收集、报告、人员分散隔离,通风换气、晨检与发热病人登记、医学观察、健康教育、心理疏导、消毒、流行病学调查等措施。
(3)做好医疗机构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防止院内感染和污染。
(1)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流感累及人群的发病情况、分布特点进行调查分析。
(3)按有关技术规范采集足量、足够标本,分送实验室检测,查找致病原因。
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流感应急处理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开展流感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消除公众心理障碍,开展心理应激和危机干预工作。发放手册、图片等宣传材料,开展对师生、家长的宣传培训工作。
学校末例流感病例发生后经过7天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流感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由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的教育行政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做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决定。
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应对流感大流行应急处理和预防控制工作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奖励与表彰。
学校流感大流行防控工作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综合协调组、应对防治组、宣传动员组、后勤保障组和外事组等多个小组。各组职责为:
(1)综合协调组:负责协调做好社会稳定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与流感大流行有关的内外联络及日常事务,交流相关工作情况,及时汇报防治工作动态。
(2)应对防治组:负责协调落实卫生健康部门流感大流行的防控、救治,学生缺课、就诊等信息的收集分析及上报等工作,加强自我防护,组织和动员师生开展自救和互救,参与群防群治。
(3)宣传动员组:负责流感大流行预防控制工作的社会宣传、新闻报道、普及防病知识,同时做好心理疏导工作。
(4)后勤保障组:根据流感大流行预防控制工作需要,做好物资供应、经费筹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并做好物资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5)外事组:涉及到外籍学生时,负责按照外事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与外事主管部门进行联系。
1、因病缺课情况:记录学生每天因病缺课相关信息,汇总上报人次数。
2、监测疾病症候群:发热、咳嗽、头痛、咽痛、呕吐、腮肿、腹痛、腹泻、皮疹、红眼、受伤及其它。
1、《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附表1)
学生每天只要有因病缺课即在附表1填写一条缺课记录。一天内多次缺课可记多条记录。
学校建立健全晨检工作制度,实行校长负责制,指定专人或兼职老师负责因病缺课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要求学校晨检工作负责人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校医、专(兼)职卫生保健人员可优先考虑。
(1)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每天将因病缺课情况汇报给学校晨检工作负责人,负责人每天填写《学生因病缺课、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附表1)。
(2)学校因病缺课监测负责人每天汇总填写《学校因病缺课症状和疾病原因汇总表》(附表2)。
注:按班级描述分布情况指描述各班级具有该症状或疾病的人次数,用数字表示,以逗号隔开。例如: 某天某校有发热9人次,分布于一年三班、三年五班、四年三班,分别为6人次、2人次、1人次,记录为6,2,1。
一、换气次数:小学教室每节课换气2次,初中教室3次,高中教室4次。除去课间休息开窗换气1次外,则每节课在上课过程中小学教室应换气1次,初中教室2次,高中教室3次。
二、换气时间:每次换气的持续时间视室外温度而定,室外温度为5-10℃时,每次5分钟;室外温度0-5℃,每次4分钟;室外温度零下5-0℃,每次3分钟;室外温度低于零下5℃,每次2分钟。
三、换气方式:楼内设有走廊的,应以开走廊侧内窗通风为主,开窗面积应达到2m2以上(约一扇窗)。
1、领导重视。要建立健全教室通风换气管理责任制,健全主管校长、总务处、卫生室、班主任、任课教师、卫生委员、靠窗学生(责任到人)的管理体系。
3、为减少教室间噪声干扰(有的教室比邻交通干道,受噪声影响,不愿意开窗户),可采取下列措施。
⑵可采取相邻教室交替换气(由专人负责,可由清洁工在走廊轮流开窗,1班开,2班关,反之)。
4、应鼓励学生课间休息到户外活动,并充分利用教室空闲时间加强通风(开外窗)。
2)备有体温计50个,一次性手套30副,污物桶3个,污物袋30个;
3)防护用品:N95口罩50只,普通口罩200只,防护眼镜、防护服5套;
5)消毒用品:每百名学生储备含氯消毒剂20公斤,过氧乙酸0.5公斤,喷雾器2台,漂精片2公斤。
隔离观察室应远离其学生上课区,通风较好,最好有单独使用的卫生间和洗手设施;要设立醒目的“隔离室”标识,最好门前有闲人免进等要求,避免其他人员误入隔离室;
附件5
学校发热病例发现与报告处置流程图